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6 |
51 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
1271 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
5829 个,老年学校
3132 个、在校学 习人员 110.6 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 1.9 万个;
享受高龄补贴的 老年人 215.4 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 5.3 万人、享受养老 服务补贴的老年人 38.3 万人.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全省共有孤儿 1.5 万人,其中集中 ―
5 ― 供养孤儿 0.3 万人,社会散居孤儿 1.2 万人.2017 年全省办理收 养登记
1637 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1515 件,外国公民收养 登记
122 件. 3.残疾人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59.1 万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 数39 万人. 4.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 12.2 万户、20.5 万人, 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
647 元,比去年增长 5.9%,全年 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 11.4 亿元.全省有农村低保对象 53.4 万户、97.2 万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
611 元,比 去年增长 9.3%,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 38.2 亿元. ―
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省共有城市特困人员 0.9 万人,全年 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0.5 亿元.全省共有 农村特困人员
20 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资金 14.4 亿元. 临时救助.全年全省临时救助累计救助 38.5 万人次,其中 救助本地户籍对象 38.1 万人次.全省各级财政共支出临时救助 资金 3.6 亿元,平均救助水平
939 元/人・次. 医疗救助. 全省资助低保等重点救助对象、 苏北地区扶贫建 档立卡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54.3 万人,支出 3.4 亿元,人均 补助水平
221 元.
2017 年实施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 491.1 万人次, 支出 15.2 亿元,住院和门诊每人次平均救助水平分别为 1117.3 元和 78.7 元.2017 年全年累计资助优抚对象 24.1 万人次,支出 优抚医疗补助资金
16 亿元,人均补助水平 663.4 元. 5.防灾减灾救灾 全省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 76.9 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 死亡失踪
11 人, 紧急转移安置
5023 人次;
农作物受灾面积 61.2 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 4.2 千公顷;
倒塌房屋
945 间,损坏房屋 2.3 万间;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 7.3 亿元.共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 应1次, 向各受灾地区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 助资金
3841 万,紧急调拨
150 张折叠床,300 床(件)衣被等 省级储备生活类救灾物资.完成盐城 6・23 灾后重建,建成交付 射阳县集中安置点
4 个,安置房
334 套;
阜宁县集中安置点
16 ―
7 ― 个,5528 套安置房. 6.慈善事业 慈善捐赠. 全年全省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 点和慈 善超市
4134 个(其中:慈善超市
1728 个).全年共接收社会捐 款12.4 亿元,其中: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款
11 亿元, 各类社会机构接收捐款 1.4 亿元.全年有 165.9 万人次困难群众 受益,63.7 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
141 万小时的志愿服 务. ―
8 ― 福利彩票.2017 年全省福利彩票销售 153.8 亿元,比上年增 加5亿元,增长 3.4%.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 13.2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6%. 7.优抚安置 全省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 46.2 万人(其中享受国家抚恤 补助的优抚对象人数 42.2 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抚恤事业费 51.6 亿元,比上年增长 6.4%.全省共有注册登记的烈士纪念设施 管理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