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6 |
四、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粮食局
2、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
308 号
3、联系人: 唐兴华
4、联系电话/传真: 85803027(传真)
5、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贵阳市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粮源采购项目(GZMC-ZG2018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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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
3 栋1单元
806 号
3、联系人:招标一部
4、联系电话/传真:0851-86892151-802
5、电子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
电话:0851-85806835 详细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
50 号经协大厦贵阳市财政局
1208 室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粮油产品.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大米为东北粳米,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354-2009 大米》中二级以上(含二级)粳米的要求;
菜籽油为非转基因压榨油,质量 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536-2004》中四级以上(含四级)菜籽油的要求;
粮油制品 应符合食品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有关国家标准.所供应粮油必须由正 规厂家加工和包装,产品需通过具备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检验,按照相关国标严格执行 检验项目并提供有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供应期间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粮油质量监测和 检查.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 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贵阳市城乡低保户粮油供应粮源采购项目(GZMC-ZG2018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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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7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 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供应 商承诺为依据)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 提供
2018 年任意
2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不须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 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粮食收购许可证 ,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 材料或者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