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6 |
本公司与奇都 同意联合开发位於第9号地块的项目. 日期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订约方 (1) 本公司 (2) 奇都,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详情 根,本公司与奇都同意联合开发位於第9号地块 (包括南部地块及北部地块) 的项目.项目分为南部项目及北部项目.南部项目指开发现由本公司拥有的南部地 块.北部项目指开发现由奇都拥有的北部地块. 协议所涉及事项为建设南部项目及按以下方式转让其权益: 在首次转让前,南部项目及其权益由本公司拥有.本公司负责初期项目开发及建 设.根,本公司在与奇都订立在建工程转让协议前, 本公司将监控、指导及协 助设计建设工程项目表、招标、购置主要材料及设备及建设工程.除另行协定及规定 由本公司支付外,首次转让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将由奇都支付,直至已完成项目金额达 到总投资金额的25% (估计约为人民币14,000,000元) .当南部项目已完成项目金额达到 南部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5%及待首次转让条件获达成后,南部项目及其权益 (包括南部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将自本公司转让予奇都.相关中国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委任合资格中 国审价师以确认南部项目已完成项目金额是否达到总投资金额的25%. 董事会函件C6C紧随首次转让后,奇都将持有南部项目及其权益.奇都负责完成南部项目的建 设.於南部项目完成及待第二次转让条件获达成后,部分南部项目及其权益将自奇都 转让予本公司. 根榻枳玫娜ㄒ (1) 首次转让 根,本公司同意在南部项目初期阶段将南部项目 (作为在建工程) 的所有权 转让予奇都. (2) 第二次转让 根,奇都负责完成建设南部项目及於完成建设南部项目及取得相关物业所 有权证后将已竣工物业转让予本公司.已竣工物业将由本公司用作研发及建立小规模 生产?. 代价 首次转让的代价 订约各方估计首次转让的代价不会超过人民币27,000,000元.有关代价将於订立在 建工程转该协议后七日内由奇都以现金方式支付予本公司. 首次转让的代价乃参照下列因素估计: (1) 南部地块土地使用权的估值,按每平方米人民币 1,207.5元计算估计为人民币 12,075,000元;
(2) 南部地块建设工程 (包括但不限於发展中物业) 的预计价值约人民币14,000,000元, 乃按照下列项目预算原则估计: (i) 初步阶段的政府费用约人民币1,000,000元;
(ii) 初步阶段的水电费;
及(iii) 地盘勘查费、设计费、审图费、施工过程中预付及产生的费用、材料及设备 购置成本;
董事会函件C7C有关南部地块土地使用权价值的独立估值师Jones Lang LaSalle Sallmanns Limited 将发出一份估值报告.Jones Lang LaSalle Sallmanns Limited已按直接比较法对相关 物业权益估值. 本公司不会就南部项目的建设向奇都偿付费用.上文未提及但与南部项目的建设 直接相关的任何费用将由本公司与奇都共同协商厘定. 订约各方将委聘合资格中国物业估值师评估南部地块建设工程的价值 (包括但不限 於发展中物业) .南部地块建设工程的价值将厘定为评估价值或按上述项目预算原则估 计的价值 (以较高者为准) . 奇都须就南部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开支向本公司提供所有发票及证明文件,该 等开支将於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时自首次转让的代价中扣除. 第二次转让的代价 第二次转让时,转让已竣工物业的代价将参照本公司估计的项目预算成本 (包括土 地成本,土地成本按转让南部项目在建工程时所涉及土地的现行市值厘定) 计算.於已 竣工物业的建设工程完成后,一名独立顾问将获委任对已竣工物业的建设费用进行核 定. 订约各方估计,已竣工物业约4,000平方米的建筑成本不会超过人民币14,000,000 元 (包括地库成本人民币2,000,000元) . 第二次转让时,转让已竣工物业的代价将在下列情况下作出调整: 情况1:已竣工物业的总建筑面积超过4,200平方米 倘已竣工物业的总建筑面积超过4,200平方米,则本公司将须支付超额建筑面积的 价值.超额建筑面积将按类似物业市值的90%计算价值.倘订约各方未对超额建筑面积 的价格达成一致,则超额建筑面积的价值按南部项目建造成本 (包括土地成本) 的200% 计算. 董事会函件C8C情况2:已竣工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少於3,800平方米 倘已竣工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少於3,800平方米则奇都将须就不足的建筑面积对本公 司进行补偿.不足的建筑面积将按类似物业的每平方米市值计算价值.此外,奇都须 支付金额为已竣工物业总代价20%的罚款,并赔偿因违约引致的任何损失. 已竣工物业的规格可能会作出程度有限的变动,因此现阶段无法厘定已竣工物业 的实际建筑面积.故此,本公司及奇都已同意上文情况1及情况2所载的调整机制. 第二次转让的代价将於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