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6 |
入选 珠江人才计 划 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 助.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 应个税标准,认定为 引进紧缺拔尖人才 资助对象的,按 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
2 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 超过
100 万元;
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
5 年;
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
10 年.对入选 培养高 层次人才 项目人才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粤 东西北地区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
20 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增 高级技师资助
2 万元.推进实施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 程、科技专家服务团、人才驿站项目. 支持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创 业. 编制粤东西北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定向招录选调生. 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
3 年以上工作合同、具 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 每人
10 万元、8 万元岗位补贴.深入推进教育卫生智力扶持 山区计划. 深化粤港澳人才合作.深入推进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 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落实《关于促进中 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支持港澳高等 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与我省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合作, 共同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育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新型 智库.对港澳机构在我省设立的科研创新平台,落实进口科 技研发设备或教学科研用品的税收支持政策.深入推进粤港 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增设粤港澳学者合 作研究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允许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 金融、规划、设计、建筑、会计、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在 我省应聘执业.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我省 就业或自主创业.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2017 年1月26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