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7 |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 ①与生态红线符合性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6 年9月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6]176 号),规划提出,通过将维系国家或 区域生态安全、保障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区域,划入生态保 护红线并实施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 发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形成满足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基本需 求且符合山东实际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全省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 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 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
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必须纳入 I 类红线区,省级及以 上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的保育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 的保育区等按法律法规要求需实施最严格管控制度的,原则上也应纳入 I 类红线区.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禹城共有
7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具体见下表. 禹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禹城市生 态保护红 线区 德州市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 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SD-14-B1-001) 东北至唐家屯村,西南至张李店村;
德州市禹城鳌龙湿地公园水源 涵养生态红线区 (SD-14-B1-007) 东至京沪高速,西至东军张村,南至前屯村,北 至七桥村南 德州市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源 禹城市城区南部:孙庄村东南、于庄村西南、赵-6-涵养生态红线区 (SD-14-B1-011) 庄村东北、李庄村西北 德州市如意湖水库水源涵养生 态红线区(SD-14-B1-021) 庞桥村南部,尉庄村、南李村西部,于屯村、郝 屯村东部,马沙窝村东北部 德州市禹城南水土保持功能区 生态红线(SD-14-B2-001) 东至司庄村,西至小郑村南,南至小邵村,北至 河南张村 德州市鳌龙湿地公园水源涵 养、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生态红 线(SD-14-B1-025) 东至徒骇河河畔东屯村,西至徒骇河河畔唐家屯 村,北至如意湖水库,南至禹城市镇政府周边, 包含如意湖水库和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二 级管控区 德州市鳌龙湿地公园水源涵 养、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生态红 线(SD-14-B1-026) 东至二十里堡窑厂东京沪高速,西至东军张村, 南至前屯村,北至张道口村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街延长线南侧(天丙 坊院内西侧),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 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 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禹城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拟 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该项目工艺简单,劳动定员
15 人,生活用水量较少,不开采地下水.该项目满足 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 分析见下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于2017 年6月5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本项目 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下表.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 通知》具体要求 工程情况 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