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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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需求
(一)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 商务要求说明 1. 投标报价 要求 1.1 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2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技术 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调试费、保修费)、材料费、各项税费、验收费、售 后服务费、保险费、交易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1.3 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 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 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投标人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 价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应于采购人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所 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
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投标人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 具体的货物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 1.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高于人民币 369970.00 元,否则,其投标无效. 2. 付款方式 和条件 2.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2.2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30 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70%;
2.3 中标人向采购人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 3.完工时间 和地点 3.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中标人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 3.3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包装 4.1 设备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包装出厂,交货时须为原厂未启封的全新包装,序列号、 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4.2 设备包装须适合于现行国内运输方式,并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的多次搬运和装卸 不被损毁. -
10 - 5.验收标准 5.1 设备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 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5.2 交付验收标准: 5.2.1 中标人所交付的设备必须已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并能提供由国家质检部门出 具的检验合格证及设备安全运行许可证书等正式投入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许可证明 文件. 5.2.2 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5.2.3 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使用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 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招标方认可的 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注:上述各类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3 本次采购的设备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4 中标人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 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5 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 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是否与采购人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 件等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6.质保期及 售后服务 6.1 质量保证期: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均不少于
12 个月.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 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6.1.1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 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