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07

5 万千瓦时,不设备用发电机组. ③、空调通风系统 项目主要通排风系统为车间通排风扇,不设中央空调系统. ④、消防 建筑物设计平面布置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厂区建筑物均有消防通道,车间通道符 合消防灭火要求,厂区留有消防池和消防栓,厂有专人值班,杜绝事故隐患.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该项目员工人数共

5 人,实行每天一班

8 小时工作制,年运营天数为

300 天,厂内不 设置员工宿舍和食堂.

7、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6 本项目主要从事瓦楞纸箱的加工生产,所属行业为 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 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的通知(粤发改规 〔2018〕12 号)、 《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 (粤府办[2005]15 号), 本项目所属行业、生产产品及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禁止类和限制类,属 于允许类项目,同时项目不属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中 的限值准入类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广东省产业政策和佛山市产业政策, 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2)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边路口开发区

4 号厂房,该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坐 标为(N 22°59′12.23″,E 112°59′41.26″)(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根据《佛山市禅 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 年)》(粤府函[2015]45 号)(详见附图五),项 目用房为工业区中已建成的厂房,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未改变原有用地性质.因此, 项目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②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a、空气环境 根据《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佛府[2007]154 号文),项目所在地均属于二 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 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 分要求. b、地表水环境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 号)和禅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吉利涌 属于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地不 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后排放.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 c、声环境

7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边路口开发区

4 号厂房,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声 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佛府函[2015]72 号)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划分依据,其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 能区,同时本项目运行过程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要求(详见附图六).

8、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边路口开发区

4 号厂房(住所申报),租用已 建好的工业厂房,东、南、北面均为其他仓库,西面为其他厂房(详见附图一及附图二). 该区域厂房较多,主要环境问题为附近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 三废 、工厂员工及附近 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周边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等污染物. 项目周围环境问题为附近工厂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等 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等环境影响,不存在突出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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