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7 |
2、3 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11 月6日,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中标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2013 年12 月24 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签订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锅 炉烟气脱硝 SCR 改造总承包合同》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大唐湘潭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号锅炉烟气脱硝改造 SCR 总承包合同》.现将上述合同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 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甲方: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湘潭市,注册资本金 15.68 亿元,由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股 60%、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参股 40%.主 要经营范围为:从事火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组织电力生产和销售;
开发和经营为电力行业服务的机电设备、燃料、灰渣综合利用等业务.大唐湘潭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乙方).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两项合同金额 (1)
2 号机组 (1*300MW) 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165.0632 万元(大写:伍仟壹佰陆拾伍万零陆佰叁拾贰元整). (2)
3 号机组 (1*600MW) 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115.0478 万元(大写:捌仟壹佰壹拾伍万零肆佰柒拾捌元整)
2、项目主要内容 上述
2、3 号燃煤机组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的总承包.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项目合同的价款合计为 13280.1101 万元,约占本公司
2012 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23.37%,预计将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 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锅炉烟气脱硝 SCR 改造总承包合同》和《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号锅炉烟气脱硝 SCR改造 总承包合同》.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