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07 |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 导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申请
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 导工作总结报告
三、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 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 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六、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七、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承诺函
八、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承诺函
九、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承诺函
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出具的承诺函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为完善公司治理基础,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构筑公司进入证券市场应具 备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保荐办法》 ) 的规定, 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恒强科技 或 公司 )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或 我公司 ) 签署了 《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以下简称 《辅导协议》 ) ,聘请中泰证券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
2011 年12 月2日,中泰证券向贵局报送了恒强科技辅导备案申请报告. 截至
2012 年2月29 日, 第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已完成,中泰证券向贵局报送 了 《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期辅导工作报告》等 相关辅导材料,对第一期的辅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截至
2012 年9月30 日, 第二阶段的辅导工作已完成,中泰证券向贵局报送 了 《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期辅导工作报告》等 相关辅导材料,对第二期的辅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截至
2013 年7月8日,第三阶段的辅导工作已完成,中泰证券向贵局报送 了 《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期辅导工作报告》等 相关辅导材料,对第三期的辅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截至
2016 年11 月1日,第四阶段的辅导工作已完成,中泰证券向贵局报送 了 《关于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四期辅导工作报告》等 相关辅导材料,对第四期的辅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辅导过程中,中泰证券严格遵照《保荐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周密的 辅导计划,并选派经验丰富的项目人员,结合恒强科技实际情况,开展了对恒强 科技的辅导工作.经过严格的辅导工作,恒强科技规范运作程度进一步提高,已2经完全具备发行上市条件.现向贵局提交以下辅导总结报告,请贵局审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