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8 |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 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污染 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 对 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本项目建成后天然气替代现行 能源(煤、 燃油等)对区域污染物的消减作用明显.因此,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 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 污染防治、 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后, 从环境影响 角度分析, 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 查阅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可以登录温州市环保局网站下载 简本或通过电子邮件、 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简本.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 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码头及接收站周围和输气管道沿 线区域受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团体. 主要事项: 1.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2.公众认为该地区主要 的环境问题;
3.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4.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 意程度;
5.公众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6.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 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7.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 的意见和建议.
七、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传真或电话等方 式向下述相关部门及单位发表意见.
八、 相关部门及单位联系方式 地方环保部门: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 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 邮编:
325027 联 系人: 林军 联系
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 0577-88902728 地方海洋与渔业局: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通讯地址: 温州市江滨西路聚鑫苑4号楼 邮编:325000 联系人: 马静武 联系
电话: 0577-88846099 传真: 0577-88840661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0571-
28869151 环境保护部:010-66556417 建设单位: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