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8 |
三、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完善招生机制,明确录取原则 1.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依据中考考试成绩, 参考综合素质 ―
4 ― 评价等,建立综合考评体系,构建统一划线招生、计划分配招 生、自主推荐招生、特长招生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2.明确招生录取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 依志 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 的原则进行,规范招生行为, 合理分流生源,推进普职协调发展. 3.明确招生录取程序: ⑴确定分数线:中考分数公布后,依据招生计划数、中考 成绩、优录加分、实验操作考核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 素 (其中省级示范高中要求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 别为 A 等级,市级示范高中要求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 质评价分别为 B 等级及以上) ,确定普通高中分数线.城区 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 大冶市、 阳新县普通高中分 数线由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⑵志愿填报: 分数线公布后, 考生按照考试招生部门规定 时间统一上网填报志愿(往届生限制填报普通高中) .志愿填 报期间, 考试招生部门要多渠道、 多途径地向考生及家长提供 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并确保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指导考生 及家长规范填报,理性选择. ⑶统一录取:志愿填报结束后,考试招生部门按照 依志 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 的原则,在统一的招生网络平 台上录取,并根据录取情况,适时组织志愿征集,录取通知书 由考试招生部门统一发放. ⑷及时公布信息: 考试招生部门要向考生及家长公布录取 ―
5 ― 结果查询、咨询及申诉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计划分配招生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17 年继续实行 黄石二中、 大冶一中、 阳新一中计划分配招生, 具体办法如下: 1.黄石二中招生计划面向城区、大冶、阳新分配.其中大 冶、阳新各
40 名,其余为黄石城区计划(含 两镇一区 ) . 2.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 60%统一划线录取.黄石 二中面向大冶、阳新计划,依据两地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录取 分数线,统一录取. 3.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 40%统一分配到初中学 校.分配的原则为学校在籍报考人数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 60%,学校近三年中考综合评价得分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 40%.40%的分配计划,在统一线下
20 分内择优录取.统一线 下20 分内未完成的剩余计划,用于统一划线录取. 4.大冶市、阳新县可参照以上方法,将大冶一中、阳新一 中招生计划分配到乡(镇) 、校.
(三)规范自主推荐招生 1.严格审批: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黄石 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可实行自主推荐招生,自主推荐招 生由学校申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实行计划单列,各校 自主推荐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
100 人. 2.招生对象:表现突出,平时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 定各项结果均为 A 等,且初中学段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 ―
6 ― 部门各种奖励. 3.规范程序: 招生时间为中考报名之后 (具体时间由招生 学校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 .自主推荐招生要严格执行 学 校推荐、学生自愿、择优选拔 的原则,考试招生部门要加强 对自主推荐招生过程的监管, 招生学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推荐 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预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规范录取:被预录自主推荐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 并达到相应的分数要求(具体由招生学校确定) ,考试招生部 门方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