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9 |
五、执行本契约工作所需之机具耗材,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及换补.
六、乙方履行本契约之过程如有违反法令、政府规定,或未符合主管机关之要求 者,致使甲方遭受处分或受有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及所支出 之费用(包括但不限於罚锾、诉讼及律师费用) .
七、如因乙方之故意、过失、违法、违约或其他不当行为,经第三人对甲方或其 负责人或员工提出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乙方应负责处理并应赔偿甲方及 其负责人及员工所受之损害及所支出之费用 (包括但不限於律师费用及诉讼 费用) ,甲方并得终止或解除契约. 第八条 材料检查:
一、关於本工程所使用之材料,均以契约约定采购办理.
二、本工程使用材料,甲方得於进场时检验之.
三、特殊材料之检验如须委托其他机构办理者,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检验不合格之材料乙方应即撤离工地.
五、已运入工地经检验合格材料,非经甲方履约代表同意不得撤离工地. 第九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乙方不得异议.对於增减数 量,双方参照本契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 第十条 甲方履约代表:
一、本契约签署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其所指派之「甲方管理代表」及「甲 方执行代表」 .甲方执行代表并得视具体需求,另以书面指派「甲方执行代 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契约编号:T3-19-015
5 表代理」 ,就其权限围内之事项另行授权「甲方执行代表代理」办理.前 述代表如有变更,甲方应按指派之程序,另行通知乙方,始生变更效果.
二、「甲方管理代表」及「甲方执行代表」分别依本条所规之权限,代表甲方 就乙方履行本契约之一切事项进行协调与管理,惟乙方於本契约之义务,不 因甲方管理代表或甲方执行代表之监督或管理而免其责任,且甲方管理代表 或甲方执行代表均无权代表甲方迳为办理契约之变更、终止及解除.
三、「甲方管理代表」 负责代表甲方执行决标通知书送达后迄通知开工前及自验 收完成后起之本契约相关履约事项;
「甲方执行代表」则负责代表甲方办理 通知乙方开工,并自通知开工后迄验收完成前之本契约相关履约事项.
四、本案完成验收后,如涉及保固事宜,自「甲方执行代表」通知启动保固期间 起至保固期期满前,由「甲方执行代表」代表甲方执行保固期间之相关履约 事宜;
待保固期间期满后, 「甲方管理代表」则代表甲方办理保固期满后之 相关作业,确保乙方就本契约之各项义务均已执行完毕.
五、有关本契约之各项通知,於乙方分别按「甲方管理代表」 、 「甲方执行代表」 及「甲方执行代表代理」之权限办理后,该通知始对甲方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 乙方履约代表及人员之更换:
一、 於契约经双方签署后,乙方得以书面指定履约代表,并通知甲方.
二、 甲方履约代表如认乙方指派执行本契约工作之人员(包括乙方履 约代表)不适任,得随时以书面叙明理由通知乙方更换,乙方应即 依甲方履约代表指示办理;
乙方并应就更替人员之资格及经验事 先徵得甲方履约代表之书面无异议表示.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 担. 第十二条 保险:
一、 乙方对履行本契约至少应投保下列保险,保单内容与投保之保险公司应得甲方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