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38 号(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 ,租用成都家 骏实业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进行生产. 根据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场所证明》和《大邑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5-2030) 》 ,表明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 同时, 根据成都家骏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7 年6月12 日取得的国土证 (大邑国用 (2007 第42919 号) ,本项目所在区域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 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环保部于
2016 年10 月27 日印发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的通知》 (环评[2016]150 号) ,该通知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 约束,本项目与其符合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