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8-01 |
,Ltd 二一九年四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二号机组 建设单位 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刘旺堂 联系人 李斌 通讯地址 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集中区 联系电话
18604833550 传真-- 邮政编码
719314 建设地点 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集中区 立项审批 部门 神木市发展改革局 批准文号 神发改函〔2018〕15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火力发电 D44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77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500 总投资 (万元)
15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480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16.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20 年6月
一、 项目背景 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江泰煤化工公司 ) 位于神木 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集中区,是原神木县兰炭企业整合后新建的民办企业, 现已建成生产线有:90 万吨/年兰炭、1.5 万吨/年镁合金及 1*30MW 技改余能 回收利用发电装置. 兰炭及镁合金项目由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于
2008 年编制完成《90 万吨/年 兰炭及
3 万吨/年镁合金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以陕环批复[2008]652 号文件予以批复.实际建成
90 万吨/年兰炭及 1.5 万吨/年 镁合金生产线. 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是
2014 年6月13 日原神木县发展改革局以神 发改发〔2014〕300 号文备案,主要备案内容为建设 2*30MW 高温高压直接空 冷凝气式发电机组,配2*130t/a 燃气锅炉.后因资金等问题,江泰煤化工公司 决定将 2*30MW 发电车间分两期建设, 并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于2015 年9月编制完成《神木县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
2 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内容 1*30MW 发电项目和 1.5 万吨/年镁 合金项目 、 兰炭熄焦方式变为干熄焦工艺 .2015 年9月11 日,原神木县 环境保护局以神环发〔2015〕206 号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给予批复.实际运行项 目为 1*30MW 发电项目和
7000 吨/年回转窑镁合金项目,90 万吨/年兰炭工段 相应减产运行.
2016 年12 月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原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对
90 万吨/年兰 炭、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及镁合金综合利用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现场检查,分别于
2017 年1月以陕环批复〔2017〕10 号对
90 万吨/年兰炭综 合利用工程给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2017 年3月以神环发〔2017〕54 号同 意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及镁合金综合利用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迎合市场发展趋势,江泰煤化工公司现决定新建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 电项目二号机组,同时将
90 万吨/年兰炭工段恢复满负荷运行,所产生荒煤气用 于一期发电项目和本次二号发电机组燃料,二号机组投产时停运镁合金生产线. 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二号机组主要建设内容为 1*30MW 高温高压直接 空冷凝气式发电机组、配1*130t/h 燃气锅炉.神木市发展改革局以神发改函 〔2018〕152 号文同意原备案文件(神发改发〔2014〕300 号文)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二 号机组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017 年10 月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编制.接受 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统计、 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符合性 对照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 修正)》分析,本项目不属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
原神木县发 展改革局以神发改发〔2014〕300号文备案,神木市发展改革局神发改函〔2018〕 152号文同意原备案文件延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2)与《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与《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1号) 的符合性分析结果详见表 1. 表1与《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类别 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相符 性1大气 污染 防治 火电厂脱硫剂石灰石或石灰在装 卸、存储及输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 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脱硫剂石灰石粉贮存在密闭的
1 座容积为 60m3 石灰石粉储罐 内,采用罐车运输、管道输送, 可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符合 超低排放脱硫技术宜选用增效的石 灰石-石膏法, 并注重湿法脱硫技术 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作用 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 法脱硫,湿法脱硫技术对颗粒 物具有协同脱除作用 符合 火电厂氮氧化物治理应采用低氮燃 烧技术与烟气脱硝技术配合使用的 技术路线.宜选用高效低氮燃烧与 SCR 配合使用的技术路线,若不能 满足排放要求,可采用增加催化剂 层数、增加喷氨量等措施,应有效 控制氨逃逸 烟气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器 +SCR 法,通过管理措施有效 控制氨逃逸 符合
2 水污 染防 治 火电厂水污染防治应遵循分类处 理、一水多用的原则.鼓励火电厂 实现废水的循环使用不外排 化水车间排水、锅炉排污水排 入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现有兰 炭工程熄焦;
脱硫废水循环使 用,事故或检修排放的少量废 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 现有兰炭工程洒水抑尘;
新增 支管冷凝水经电捕焦油器+脱 水装置+氨水池收集后,回用 于现有兰炭工段循环氨水池 符合
3 固体 废物 污染 防治 火电厂固体废物应遵循优先综合利 用的原则.强化脱硫石膏产生、贮存、利用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确 保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脱硫石膏 宜优先用于石膏建材产品或水泥调 凝剂的生产 新建
1 座100m2 石膏库房,用 于临时存放脱硫石膏.脱硫石 膏全部外送神木市锦龙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利用不 畅时送工业园区工业渣场;
危 废存于地面防渗处理的危废库 符合
4 噪声 污染 防治 通过合理的生产布局减少对厂界外 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鼓励采用低 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各类风 机、空冷岛等应采取隔振、减振、 隔声、消声等措施 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
采 取泵类基础减振、发电机隔声 罩、风机加装消声器、厂房隔 声和排汽加装节流降压消声器 等措施 符合 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1号).
2、与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1)与柠条塔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4 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位于神木城区西北40km处,神木市麻家塔、孙家岔 和锦界三乡镇交界地带.规划控制区用地范围包括原有区域、扩界区域和新增 区域.规划用地总面积19.35km2 .规划立足区域特色和发展优势,建立五大相互 关联的产业体系,由基础产业、主导产业、下游产业、延续产业和服务产业五 方面构成.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其中近期2013-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以煤炭开采、煤炭洗选为基础产业,以煤炭分级分 质多联产综合利用为主导产业,以煤气、煤焦油、兰炭等深加工利用为下游产 业,以产业相关和产业联合的装备制造、机械加工、来料加工、综合利用等产 业为延续产业,以技术服务、产业孵化和行政管理等为服务产业,形成上下游 产业一体化、相关产业协同化发展的五大产业发展方向. 神木市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90万吨/年兰炭项目,属于规划中的 以煤炭分级分质多联产综合利用为主导产业 ,本项目为兰炭尾气综合利用 发电项目,属于规划中的 以煤气、煤焦油、兰炭等深加工利用为下游产业 , 位于神木县江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地内,实现了上下游产业有效衔 接,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原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 意神木县江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煤气发电工程入园的批复》(神柠 管发[2013]121号),同意建设2*30MW直接空冷凝气式发电机组、配2*130t/h 高温高压燃气锅炉,其中一号1*30MW发电机组已建成运行,本项目属于二号1 *30MW发电机组,符合柠条塔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2)与柠条塔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2014年11月,陕西省 环境保护厅出具《神木县柠 条塔工业园区总体 规划(2013-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4]1150号).本 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2.
5 表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 序号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发 展规划,统筹做好规划执行过程中的居 民搬迁安置工作.对各项目确定的大气 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应进行搬迁. 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烟气,属 有组织源,评价等级二级,厂界 未有超标点,不需划定大气环境 防护距离,不涉及居民搬迁. 符合
2 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并按照 以水定产的原则规划入园项目产业规 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产业政 策,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 项目入园.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 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符合《火 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政 策;
原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管 理委员会以神柠管发[2013]121 号同意本项目入园. 符合
3 做好废污水的处理回用工作,提高确保 用水来源的可靠.规划区所在区域属于 缺水地区,入园企业必须采取积极的节 水措施,提供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 水耗量. 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现有兰炭 工程熄焦, 提高了水重复利用率, 减少新鲜水耗量. 符合
4 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时,有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可以适当简化,但应重点论证项目建设 对大气环境、地下水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分析,进一步深 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属污染型项目,本次环评 进行了规划符合性分析,重点论 证对大气环境、地下水的影响, 深化了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 施. 符合
3、与榆林市多规合一符合性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榆林市投资建设项目选址 一张图 控制线检测报告》(编号:2017(1142)号),本项目控制线检测结果见表 3. 表3本项目与榆林市 多规合一 控制线检测符合性分析 控制线名称 检测结果及意见 与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项目涉及有条件建设 区,建议与国土部门对接 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 占地属工业用地 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符合 符合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符合 符合 生态红线 符合 符合 文物保护紫线(县级以上保护单位) 符合 符合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电力类) 符合 符合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长输管线类) 符合 符合 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交通类) 符合 符合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红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各类空间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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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表4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三线一单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 线 本项目位于规划的柠条塔工业集中区,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根据《榆林市投资建设 项目选址 一张图 控制线检测报告》(编号:2017(1142)号) 本项目不触及生态红线 符合 环境质量底 线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不外排;
固废合理处置,不外排;
废气排 放对环境的贡献值小,对区域环境功能影响较小;
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 线 本项目燃料来自公司内部已运行的兰炭项目产生的富余荒煤气, 满足循环经济的理念,主要能源消耗为水、电,且单位产品用水 量、耗电量均符合火电行业相关要求,因此项目不触及资源利用 上线 符合 负面清单 本项 目已 在神 木市 发展 改革 局备 案, 且符 合国 家和 地方 产业政 策,项目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 符合
5、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柠条塔工业集中区江泰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占地 类型属于工业用地,已取得入园意见,符合工业园区规划;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根据 多规合一 检 测结果,符合生态红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
本项目在规划的 工业园区,在严加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到位情况下,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及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选 址可行.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及四邻关系 技改余能回收利用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 江泰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地,地理坐标东经 110°15'
21.29 ,北纬 39°00'
41.57 .拟 建地东北距孙家岔镇政府所在地约 20km,东南距神木市城约 38km,北距大柳 塔镇约 55km,距包神铁路燕家塔站约 35km,距301 省道 2.5km,交通便利.本 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见附图 1. 江泰煤化工公司周边煤化工企业环绕,东侧与顺德煤化工隔路相望,西邻 东源煤化工、洁能发电,南靠来喜煤化工,北接联众煤化工.本项目建设在江 泰煤化工公司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