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0 |
1 越旺集团 2.16 24.00% 有限合伙人
2 滨湖集团 2.07 23.00% 有限合伙人
3 吴中金控 2.07 23.00% 有限合伙人
4 吴中经发 2.07 23.00% 有限合伙人
5 东吴创新 0.54 6.00% 有限合伙人
6 鼎鑫投资 0.09 1.0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9.00 100.00% (3)受让方的股权控制关系 天凯汇润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4)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情况 天凯汇润的普通合伙人为鼎鑫投资, 有限合伙人分别为越旺集团、 滨湖集团、 吴中金控、吴中经发、东吴创新. 根据天凯汇润的《合伙协议》 ,普通合伙人仅行使管理天凯汇润日常事务、 办理日常审批手续等事务性事项, 涉及到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均由天凯汇润 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故天凯汇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鼎鑫投资无法控制天凯汇 润. 合伙人会议是天凯汇润的的最高权力机构, 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的存续时 间、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投资方案、持有股权的股 东权利行使方案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合伙人会议须有所持实缴资本总额超过半 数(1/2)以上的合伙人出席方能举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 外,合伙人会议所作决策需经所持实缴资本总额超过半数(1/2)以上合伙人同 意方能通过. 越旺集团、滨湖集团、吴中金控、吴中经发、东吴创新、鼎鑫投资分别持有 天凯汇润 24.00%、23.00%、23.00%、23.00%、6.00%、1.00%的出资额.因此, 天凯汇润不存在单一或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合伙人, 任何一方合伙人无法单独形成对天凯汇润的控制. 综上,天凯汇润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天凯汇润可以控制公司控股股 东无锡赛福天 50%以上表决权,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6月13 日,天凯汇润与崔志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主要 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转让方:崔志强 受让方:苏州市天凯汇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标的股权 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合计转让无锡市赛福天钢绳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目 标公司 )88.3425 万元出资额(占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出资额的 16.73%, 以下简称 标的股权 ) ,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转让 ) . 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日期间, 目标公司不得进行增资、 减资、 股权转让等任何导致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 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日期间,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 以送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目标公司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相应增加但持股比例不变,受让方无需就目标 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而调整任何对价.
3、转让价款支付和转让过户 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价款 )为人民 币壹亿肆仟伍佰壹拾万捌仟壹佰柒拾捌元整(RMB145,108,178 元).于本协议 签署日至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日期间,目标公司不得以现金形式利润分配.
4、标的股权的过户登记 双方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后
30 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过 户登记手续,转让方应当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手续(由于工商登记部门 原因导致办理时间延后的情形除外) . 自过户登记日起,受让方应有权获得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