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0 |
3、资产评估 为公平公正反映南京测勘院改制时点净资产情况, 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 江苏金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南京市规划局委托 对南京测勘院拟转让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2003 年12 月16 日经苏天业评报 字[2003]1570 号《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截至
2003 年7月31 日,南京测勘院拟转让净资产评估值为 5,111.61 万元.
2003 年12 月,南京市国资办同意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4、确定对价
2003 年12 月21 日南京市规划局《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改制转企方 案的批复》 (宁规字[2003]407 号)中,原则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改制转 企方案》 ;
同意对提留剥离后的南京测勘院国有净资产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转让;
确认截至
2003 年7月31 日, 南京测勘院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5,111.61 万元, 同意将提留剥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后的净资产 1,344.08 万元, 按照 折让 40%后的价值 806.448 万元转让给进入新设公司的职工.
5、改制转企程序 (1)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员工安置、股权设置方案
2003 年11 月20 日,南京测勘院召开五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 安置分流方案,其中就离退休人员社保、在职人员安置及等事项做出详细安排.
2003 年12 月4日,南京测勘院召开五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股 4-5-8 权设置方案并设立持股会,明确经营层、骨干层及持股会持股比例分别为 20%、 40%和40%,经营层及骨干层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股等事项.2003 年12 月29 日,拟进入新设公司持股会的职工审议并通过《职工持股会章程》 . (2)有权部门批复意见
2003 年10 月28 日, 南京市城市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批复意见 (宁 建改办勘字[2003]33 号) ,原则同意南京测勘院整体转企改制预案.
2003 年12 月17 日,南京市规划局对本次评估结果予以确认,2003 年12 月26 日,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同意评估备案登记.
2003 年12 月31 日,南京市规划局出具《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改制 转企方案的批复》 (宁规字[2003]407 号) ,原则同意南京测勘院改制转企方案.
2018 年5月2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南京市测 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权属和改制合法性的函》 (苏政办函[2018]35 号) ,明 确公司权属和改制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 (3)产权交易
2003 年12 月31 日,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
1996 年4月发布的《江苏省国有 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苏政发[1996]90 号)及南京市人民政府
2003 年4月发 布的《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宁政发[2003]85 号)有关规定,原产权 出让单位南京市规划局与侯兆泰等
31 名自然人及持股会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鉴 证下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宁产交合同
2003 年第
0254 号)及《产权移交书》 , 约定南京市规划局将南京测勘院整体产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侯兆泰等
31 名自然 人及持股会,转让对价为 806.448 万元. (4)成立持股会
2003 年12 月30 日,经南京市总工会、南京市经委、南京市体改委等部门 审核, 南京测勘院持股会已具备江苏省及南京市有关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规定 条件. 南京市总工会向南京测勘院持股会颁发 《南京市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证书》 4-5-9 (宁工证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