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0 |
4 C 综合财务状况表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3,055,880 2,551,580 投资物业35,930,000 32,025,830 土地使用权669,078 395,815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10(a) 7,072,822 5,284,835 於合营企业之投资10(b) 8,677,152 6,818,1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 C 4,400,796 按公平值经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6,567,622 C 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3 1,652,852 823,860 商誉及无形资产12 1,105,288 1,206,237 长期银行存款400,000 C 可换股债券应收款项C41,328 递延税项资产784,310 9,699 65,915,004 53,558,098 流动资产发展中物业64,764,338 68,066,413 持作销售的已落成物业13,130,534 18,170,966 存货105,305 2,714 收购土地按金19,445,196 21,422,522 拟发展项目预付款项19,080,815 15,925,608 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3 22,600,171 14,124,677 预缴税项1,134,324 850,499 受限制现金6,792,292 7,939,574 按公平值经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328,204 96,467 短期银行存款252,718 1,232,206 现金及银行结余15,479,139 11,998,423 163,113,036 159,830,069 流动负债自顾客收取的垫款及已收按金C29,564,933 合同负债39,154,089 C 应计建筑成本12,599,547 15,170,791 应付所得税7,773,315 5,649,679 借款14 16,965,694 22,173,037 其他应付款项19,917,262 17,315,611 96,409,907 89,874,051 附注: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本集团已初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根≡竦墓砂旆,比较资料不予重列. C
5 C 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流动资产净值66,703,129 69,956,018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132,618,133 123,514,116 非流动负债借款14 91,800,258 89,000,150 其他应付款项C104,171 递延税项负债4,478,563 4,411,645 96,278,821 93,515,966 资产净值36,339,312 29,998,150 权益股本533,389 532,865 股份溢价6,168,607 6,913,069 储备14,938,114 11,641,98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21,640,110 19,087,922 非控股权益14,699,202 10,910,228 权益总值36,339,312 29,998,150 附注: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本集团已初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根≡竦墓砂旆,比较资料不予重列. C
6 C 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 一般资料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 ) 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根旱悍22章公司法(二 零零九年修订,经不时综合及修订)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从事投资控股,而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从事物业发展、物业投资、物业管理、酒店及餐饮业务、戏院、百货店及文化中心业务、水路客货运业务,以及健康业务. 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主板上市. 除非另有指明,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 民币」 ) 呈列,人民币为大部分集团实体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本 公司及本集团旗下大部分实体之功能货币) ,所有价值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之千位数(千 元) .此等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由本公司董事会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批准发布. 2. 合规声明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此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烦杀痉ū嘀,并就按公平值列账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包 括按公平值经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以及投资物业) 重估作出修正. 2.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或之后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列为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期间首次采纳且可能与本集团经营有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及相关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修 订本) 作为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的一部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保险合约」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 融工具」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 订本) 作为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的一部分香港会计准则第40 号 (修 订本) 转拨投资物业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2 号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除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 订本) 、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2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 融工具」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 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 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 外,应用上述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期间生效的经修订准则并无对本集团造成重大财务影响.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