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0 |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企 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 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 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 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1年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 11新 乡投资债 ) . 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债券期限: 7年期. 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 即自债券发行后第5年起, 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和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6.80%(该利率根 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10%确定, 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 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3.7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
2 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 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种方式. 在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规模为10亿元;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预设发 行规模为2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和交易所市场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互拨. 发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 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