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10 |
7 ― 查结果,并经过质询答辩等程序后形成评审意见,各专家根据 《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评审表(评审专家填写)》进行独 立评分. 单票评分采用百分制, 超过 30%专家评分低于
70 分或 平均分低于
70 分的均不予推荐;
平均
90 分以上(含)的推荐 为A类团队,平均
80 分以上(含)的推荐为 B 类团队,平均
70 分以上(含)的推荐为 C 类团队. 第十四条 公示认定.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评分结果 将拟认定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名单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官方 网站上进行为期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区 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依法协调处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意见,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报区政 府审批后,与承载单位签订合同书,依法依规办理资金拨付.
第四章 扶持措施 第十五条 办公及研发场地租金补贴.向承载单位提供
2 年的办公及研发场地租金补贴.对通过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 第
一、二年按照工业用地每平米最高
30 元/月,其他用地每平 米最高
60 元/月的标准以事后补贴方式提供补贴,每年最高不 超过
20 万元. 上述租金补贴自签订合同后每满一年由承载单位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分别提供租金合同、发票及相关附件,区经 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通过后拨付.已享受顺德区、镇(街)级 租金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
8 ― 第十六条 研发资助.对初始评级为 A、B、C 类的创新创 业团队,按照其项目申报预算总额的 50%,向承载单位分别提 供最高
800 万元、500 万元、300 万元的研发资助资金,研发资 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签订合同书后拨付 60%,通过中期考核后 拨付 40%. 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支出, 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 40%,人力资源成本费包括承载单位 的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以及为 提高科研工作绩效而安排的相关支出. 第十七条 担保贷款补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 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 号),依法推荐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承载单位通过由省金融办核 准在顺德设立的融资担保法人机构向银行进行担保贷款,同时 提供 2%的担保贷款补贴(担保费不足 2%的,据实补贴),补 贴期为一年(合同书期内可续期),每年不超过
20 万元;
其中 政策性担保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 2%,不收取贷款保证金. 承载单位符合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扶持条件的,按照《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满足本办法第八条的团队在我区新注册企业的,可向区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
100 万的创业贷支持. 第十八条 贷款贴息.在合同书期内(三年以内),根据 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凭证和完成还款的凭证,给予承载单位不 ―
9 ― 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100%比例的贷款贴息且单 个项目贴息额合计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第十九条 创业投资配套.承载单位符合顺德区创新创业 种子基金直接股权投资条件的,按照《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 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承载单位符合顺德区创新创业种子基金投资条件的,按照 《顺德区天使联投人才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依法鼓励承载单位向佛山市顺德区创 新创业公益基金会申请符合条件的资助. 第二十条 上级配套.对认定为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并 获得资助的落户我区的创新创业团队,区级无偿资助额度最高 按照国家资助金额的 1:0.5 进行配套, 同时可叠加享受创业投资 配套,创业投资配套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执行. 对认定为广东省 珠江人才计划 专项的创新创业团队, 区级无偿资助额度最高按照省资助金额的 1:0.5 进行配套, 同时 可叠加享受创业投资配套,创业投资配套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 执行. 对认定为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的市级创新团队,按照《佛 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进行配套,其中区级无偿资助额 度占配套总额的 50%,同时可叠加享受创业投资配套,创业投 资配套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执行. 申请区级无偿资助配套的上级创新团队,按照本办法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