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11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 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 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 本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 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 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 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 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联系人:张金芳 联系

电话:010-59941389 传真:010-58257533 2.保荐人(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 联系人:向雅琴 联系

电话:010-56800378 传真:010-66018035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

电话:0755-25938081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9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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