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1 |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
一、二十三条;
2.监督方式:汕头市政府 12345服务热线 :12345 C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人事秘 书科: 0754-87490815
3 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 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 坏景观、植被、地形地 貌的活动的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4号、2016年国务院 令第666号修订)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 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 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已经予以处罚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再处罚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风景区保护宣传,引导公众重 视和参与风景资源的保护.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2.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责任: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接受群众投诉 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3.立案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4.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 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 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5.审查和决定责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决定. 对予以行政处罚的,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 八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
一、二十三条;
2.监督方式:汕头市政府 12345服务热线 :12345 C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人事秘 书科: 0754-87490815 C 表
二、行政处罚 第1页,共9页序号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 为 处罚种类 依据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 备注 C 表
二、行政处罚
4 在景物、设施上刻划、 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 内乱扔垃圾的 罚款 1.[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20006年国务院令第474号、2016年国 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 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 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
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