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1 |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如一汽富晟在补偿期内任何一个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值低于宁波峰梅 所承诺的净利润值时,宁波峰梅应以现金形式对宁波华翔进行补偿.发生上述情况 时,宁波峰梅应支付的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D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净利润承诺数总和*拟出售资产交易作 价D累计已补偿金额.
(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 股权出让方罗小春承诺,一汽富晟
2019 年至
2021 年每一年度的净利润(指经 审计的一汽富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均不低于人民币 3.8 亿元.双 方同意,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一汽富晟进行年度审计 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一汽富晟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罗小春承诺,一汽富晟在盈利预测期中的任何一个年度的净利润低于盈利预测 最低金额,即人民币 3.8 亿元(以下称 未达标年度 )的,罗小春应以现金形式对 常熟汽饰进行补偿.发生上述情况时,罗小春应支付的补偿金额=(3.8 亿元-一汽 富晟在该未达标年度的净利润数)* 10%.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条款的设置,主要基于一汽富晟的未来三年的 盈利预测情况,并参考前次罗小春收购一汽富晟 10%股权时与长春凯瑞成约定的业 绩承诺和业绩补偿条款,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罗小春先生作出的的业绩承诺,高于前次收购一汽富晟 10%股权时 股权出让方作出的相应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但低于
2018 年10 月宁波华翔收购一汽 富晟 10%股权中股权出让方所作业绩承诺,且业绩承诺存在不能完全实现并覆盖公 司支付的全部关联交易价款 38,000 万元的风险.
四、关于公司拟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本次收购的提示 公司拟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 2.4 亿元, 用以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贷款期限五年, 并以持有的一汽富晟 1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预计年利率为 4.90%, 预计年利息支出 为1,176 万元. 收购一汽富晟股权系公司重要的战略布局,且一汽富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竞争优势和中长期的增长潜力,未来可为公司和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通过并 购贷款方式收购一汽富晟股权,虽然会增加公司的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但影响不 大,公司短期内偿还本息压力较小,偿债风险可控.中长期看,我国汽车行业具有 良好的增长空间和驱动力.收购一汽富晟股权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下因分 享一汽富晟经营业绩而确认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拟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本次收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19 年5月10 日发布《常熟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 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34)就上述内容进行了详细披露. 综上,本次收购一汽富晟股权系公司重要的战略布局考虑,一汽富晟具有较强 的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且中长期看具有良好的增长潜力.在控制好财务风险的前 提下进行本次收购,可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更加稳健发展.但收购交易本身仍存在风险,敬请投资者理 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