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聘任马晓勇先生、黄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 我们审查,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018 年4月21 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继伟 韩凌石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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