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1 |
7 年度上限及厘定基准 截至
2007 年及
2008 年12 月31 日止两个各自年度及截至
2009 年11 月30 日止十一个月,腾越建 筑工程公司根薅┙ㄖ裥槭杖〉氖导史延梅直鹞嗣癖521.6百万元、人民币335.1 百万元及约人民币 386.5 百万元.诚如招股章程所述,截至
2007 年、2008 年及
2009 年12 月31 日止三个各自年度,根薅┙ㄖ裥榈哪甓壬舷薹直鹞嗣癖 590.0 百万元.本集团 未有超过
2007 年及
2008 年的年度上限,并预期将不会超过
2009 年的年度上限. 经修订建筑服务协议 (经修订协议延长) 项下建筑服务是为清远项目的开发而提供的.诚如以 上所述,清远项目开发的未完成建筑面积约为 584,048 平方米.董事目前预计将於两至三年内 完成开发.根 (i) 经修订建筑服务协议项下尚未完结的付款额;
及(ii) 清远项目的建筑时间 表 (可能因未来两至三年中国清远市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而作出改动) ,估计本集团於截至
2010 年、2011年及2012年12月31日止三个各自年度根薅┙ㄖ裥 (经修订协议延长) 提 供建筑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最高金额将分别不会超过人民币 250.0 百万元. 进行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清远碧桂园公司主要在中国清远市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於本公布日期,清远项目是经修订 建筑服务协议项下唯一尚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诚如招股章程所述,本公司於建筑期终 结 (当时预计为
2009 年4月)
2007 年建筑服务协议届满后,不拟向清远碧桂园公司提供任何其 他建筑服务.然而,由於
2008 年及
2009 年上半年出现刊发招股章程时无法预料的全球经济衰 退,清远项目的建筑工程未有按原订计划如期进行.根映ば,订约方同意将清远项目 的建筑期延长至
2009 年12 月31 日.订约方其后磋商并订立修订协议,将清远项目的建筑期由
2010 年1月1日起计再延长三年.经修订建筑服务协议所规定腾越建筑工程公司向清远碧桂园 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及合约总金额维持不变.董事相信,经修订建筑服务协议 (经修订协议延 长) 将为本集团带来利润,从而使本集团受惠.
8 上市规则涵义 清远碧桂园公司由若干董事拥有, 即杨惠妍女士(拥有52%) 、 杨贰珠先生(拥有12%) 、 苏汝波先生 (拥有12%) 、区学铭先生 (拥有12%) 及张耀垣先生 (拥有12%) ,而杨女士亦为本公 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清远碧桂园公司为杨女士的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 经修订建筑服务协议 (经修订协议展期) 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於按照上市 规则第 14.07 条计算经修订建筑服务协议 (经修订协议展期) 项下拟进行交易的一项或多於一项 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 但少於 2.5%,该等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但获豁免遵守须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