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1 |
二、项目规模
1、建设内容 厂区主要建筑物一览表见表1-1. 表1-1 本项建设内容一览表目 工程组成 建筑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体工程 石材加工区 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1406m2.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100m2 . 储运工程 材料存放区 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100m2 . 公用工程 用电系统 市政电网供给,无配套柴油发电机,年耗电量约
1 万千瓦时 用水系统 市政给水管网供给,用水量为
684 吨/年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系统 打磨和开料均采用湿式作业和脉冲除尘装置进行处理 废水处理系统 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处理系统 设备进行隔震消声等处理措施 固废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的进行 回收利用,沉渣(石粉)收集后外售给碎石加工厂家综合利用不 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料情况见下. 表1-2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用量
1 石材
2 万平方米
2 磨片
500 片3砂片
200 片
3、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1-3. 表1-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石板切割机
2 2 水磨台
8 3 吊机
2 4 人工加工台
6 5 中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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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定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设置一个食堂,提供两餐.职工人数配置情况见表 1-4. 表1-4 职工人数配置情况 工作制度 全年工作天数
300 天 每天班次 一班制 每班时间 每班
8 小时 劳动定员 员工人数
6 人 食宿情况 设置一个食堂,提供职工每天两餐.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
5、公用工程 (1)能耗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厂区不配套柴油发电设备,本项目年用电量约
1 万千瓦 时. (2)供水 厂区用水主要用于员工生活用水和切割、水磨用水,年总用水量约
744 吨,厂区用 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3)排水 项目生产过程的喷淋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处理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 污水,年排放量约 129.6 吨,本项目在区域污水管网接通污水处理厂前,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生活污 水一体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 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经黄厝围沟排入汕头港. 远期,在区域污水管网接通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 油污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 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汇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汕头港.
三、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和《广东省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标(2007 年本)》,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其中的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 生产设备及工艺不属于 落后工艺装备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相关产业 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符合广东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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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理合法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泰山路东侧广梅汕铁路集装箱货场办公室北侧
17 号, 根据 《汕 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年,2017 年修订)》,本项目用地性质规划为区域交 通设施用地.根据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本项目 用地权属于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该用地不属于非法用地.现临时作为汕 头市石景石材有限公司用于石材制品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14 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二 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 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 离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