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1 |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公司就台州智睿和三门智睿的股权转让, 与海宁开关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海宁开关厂持有的台州智睿 100%股权及三门智睿 100%股权.
(一)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及过户安排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台州智睿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1,000,000 元,三门智睿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6,000,000 元. 公司应在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海宁开关厂支付台州智睿和三门智睿 各自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双方就目标转让办理目标公司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办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为 交割日 ) ,台州智睿和三门智睿各自剩余股权 转让价款由公司在交割日满
90 天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海宁开关厂支付.
(二)权利义务交割 自交割日起,本公司拥有台州智睿 100%的股权和三门智睿 100%的股权,享 有与目标转让相关的一切权利、 权益和利益,承担相应目标转让的风险及其相关 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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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过渡期及损益归属 自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损益归属期间.损益归属期间,目标转让所产生 的利润和亏损均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地、足额地赔偿其所受经济损失.发生违约 行为的, 守约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并向违约方发出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
如该 项违约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 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 行或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一方对其他方违约行为救济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 守约 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 守约方部分 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妨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五)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且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海宁市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六)费用承担 除非双方另有其他约定, 与本协议准备、 谈判、 签订及递交有关的全部支出、 费用及税款均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七)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 交易或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 台州智睿和三门智睿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 业务均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 与公司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诸多全资项目子
7 公司业务类型一致, 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分布式光伏领域长期积累的丰富的项目经 营管理经验和人才及技术优势,提升项目原有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 力及整体竞争力.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 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自持电 站规模的持续扩大,将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风险分析 受宏观环境、市场竞争情况、经营管理等影响,本次收购后,标的公司可能 存在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