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2 |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2019 年6月11 日起,至2019 年6月14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5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 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 建议,并请于
2019 年6月15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 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 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 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联系人:毛主任
电话:0531-87880030 地址:济南市平阴县翠东路
399 号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德明
电话:0531-88925992 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
100 号三庆枫润大厦
506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