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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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号 关于固镇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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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第7 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的批复 蚌埠市人民政府: 固镇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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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第7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 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固镇县城关镇西圩居委会,连城 镇浍南村、连站居委会、马铺村、孟城村、杨庄村、楼底村用 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2
3 .
6 0
8 4 公顷(其中耕地2
1 .
0 0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 .
5 7
5 7 公顷. 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2
4 .
1 8
4 1 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 发 利用 规划用途 , 用 于城 镇建设, 不得改变 用地位 置.
二、固镇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 提高已补充2
1 .
0 0 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固镇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 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不 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同时,固镇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 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将供地情况报 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此复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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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 年1
2 月2
9 日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固镇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