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1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少儿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 本附加险合同 .

.....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5.1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1.2 合同构成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投保年龄 1.5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申请 3.3 保险金给付 3.4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5.合同终止 5.1 合同终止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7.释义 7.1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7.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7.3 周岁 7.4 有效身份证件 7.5 全残 7.6 现金价值 7.7 情形复杂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太平洋人寿[2009]两全保险

080 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少儿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条款 (2009 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附加少儿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简称"附加高教金"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 "您"指投保人, "我们" 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附加少儿高中教育金两 全保险合同" .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由主险合同的投保人与我们订立. 1.2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附加险条款、 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 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3 合同成立与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4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30 天至

14 周岁. 1.5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 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 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 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 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教育金领取金额根据投保年龄、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交费 期间及投保份数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选择按年给付教育金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

17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止;

选择一次性给付教育金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

15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 应日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 我们按如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高中教育金 您可于投保时从下列两种高中教育金给付方式中选择一种: (1)按年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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