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3 |
3000 万元于江苏 武进经济开发区礼新路
81 号,租用常州班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399 平方米的闲置厂房, 购置多工位冷镦机、自动车床、二次加工车床等生产设备及设施
133 台(套),项目建 成后形成 年产铆钉
8000 万件、销轴
2000 万件、螺栓
2000 万件、螺母
1000 万件 的 生产能力.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于
2019 年4月可建成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的规定,本项目属于 二十
五、汽车制造业 -
71 汽车制造 中 其他 类别,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为此,常州博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 环评证乙字第
1985 号)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为环保审批部门的审批依据.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经查,本项目产品、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
5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项目;
不属 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 及 《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 限额(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等部分条目的通知中 限制类 和 淘 汰类 项目;
不属于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 号)中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规定: 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 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
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 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