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3 |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 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 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 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事项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 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 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 的工作;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
3 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
(五)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与比例 公司年末亏损, 该年度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 利. 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 提取法 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 可以进 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20%.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 润应不少于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
(五)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与比例 公司年末亏损, 该年度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 利.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 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 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20%.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 润应不少于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 由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 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