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3 |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唱标信封、 技术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等构成. 技术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须按照
第五章 《投 标文件的格式》的要求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人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唱标信封
1 份.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
(二)投标文件编写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 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 2.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3.投标文件报价的编写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 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资料费、利润、税金、交通、服务费及合同实施 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 何补偿.投标人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3)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 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5) 开标时,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开标唱读内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