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14 |
第五章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牌号或其目录 编号,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 9.3 若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 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0.投标报价 10.1 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
10 的所有费用. 10.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1.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按招标文件
第三章要求执行. 12.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签名报到之前交纳. 12.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电汇(网银转账). 12.4 若供应商不按第 12.l、 12.2和12.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接受. 12.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5.l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回. 12.5.2 落标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 机构申请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2.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投标;
(2)中标供应商不按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投标有效期 13.l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
11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 14.l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第三章要求执行, 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正本 和 副本 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
第六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 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 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 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 章. 14.4 投标文件须固定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l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 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封口处 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5.2 投标专用袋(箱)上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注明: (l)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2 15.3 投标文件未按第 15.l和15.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 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l 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