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4 |
6 师.此外C也有部分学生知情C她认为学生会保守秘密C亦没有z班同学知 道.她表示她没有将病情告诉任何家长.i可惜从该电邮可见C补课的学生已 经将消息传开.j18.在第一次会面中C上诉人提出三个关注重点C对此C校方於第二次会面 作了以下回应F (1)由於私隐外涉C在该学校工作感到不安全(是否很多人知Hj 校方回应F有关私隐C只向少数相关的同事透露(校长、C副校、学 段主席主任Miss L、辅训组主席老师Mr.Y). (2)目前只知一封涉及其个人私隐的电邮C未知会否还有其他类同情况 (同事是否随便传开Hj 校方回应F同事在电邮中提及A女士的有食药C重点是关心A女士 的情绪及压力C并没有刻意随便传开. (3)未知此一讯息对其个人在学校发展前景之影响(会否影响个人发 展Hj 校方回应F有关讯息只属个人需要C不曾影响同事的个人发展. 19.上诉人不满校方的回应C遂於2012年5月23日向公署作出投诉. 20.对於主任Miss L把该电邮转寄至C副校长这点C上诉人没有反对C所针 对是该电邮被转寄至老师Mr.Y.对此CA校长於2012年7月27日给公署的 信件中作了解释C其重点如下F (1)学校对於上诉人的处理手法并不认同.学校认为事件可能涉及学生 受欺凌(因早前该班同学已曾发生类似事件jC若属实将会是十分严重
7 之违规行为C对肢体残障儿童尤甚.i该学校是一所为肢体残障儿童 而设的特殊学校.j故必须向校方呈报及跟进处分C而学校辅训组亦 必须要介入彻查及跟进. (2)老师Mr.Y以辅训组主席角色介入事件C若上诉人的情绪及精神状况 有异C老师Mr.Y事前知悉有关情况C实有助其对事件的跟进.例如 当他与上诉人接触及查问有关事件细节时C若事前知悉其精神状 况C可避免加剧其十分不稳定之情绪C构成上诉人更大的精神压 力. (3)事件亦涉及对个别学生情绪上的严重影响C以及其家人的介入.在 此特别情况下C同时考虑到对学生照顾上的影响C偶一不慎则后果 严重C故有关老师知悉上诉人的精神及情绪不稳状况C实属工作上 的需要. 条例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文 21.保障资料原则之「第3原则一个人资料的使用」订明F如无有关的资 料当事人的订明同意C个人资料不得用於下列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一ia)在 收集该等资料时会将其使用於的目的丢或(b)直接与(a)段提述的目的有关的 目的.」换言之C如个人资料是用於当初收集资料的目的或与此目的直接有 关的目的C则毋须获得资料当事人的订明同意. 22. 使用 iuse)?C就个人资料而言C包括披露或移转该等资料. 23. 资料 idata)是「指在任何文件中资讯的任何陈述……」. 24.条例第59条订明C与有关的资料当事人的身体健康或精神健康有关的
8 个人资料C获豁免而不受第3保障资料原则的条文所管限C但上述豁免仅在 以下情况适用一? 该等条文适用於该等资料便相当可能会对该资料当事人 的身体健康或精神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丢或? ?j 该等条文适用於该等资料便相 当可能会对任何其他个人的身体健康或精神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25.第39(2)(d)条订明C如专员在顾及有关个案的所有情况后C信纳因为任 何其他理由C调查或进一步调查是不必要的C他可拒绝进行或决定终止由投 诉引发的调查. 26.《处理投诉政策》B部分第8(d)段述明C如公署进行初步查询后发现无 违反条例任何规定的表面证C公署可认为毋须进行调嘶蚣绦械鞑. 本委员会的裁决 27.首先C虽然上诉人在其投诉表中弓丨述该医生信C但从仔细分析事情经过 下可知C校长或该学校从未有向老师Mr.Y泄露该医生信或其内容C医生信内 亦根本没有提及上诉人有服用镇定剂或任何药物的需要. 28.老师Mr.Y也很确定的告诉上诉人C他是收到该电邮后才知道上诉人有服 药的情况C事前是并不知情的.所以本委员会要考虑的重点是该电邮.当主 任Miss L把该电邮转寄给老师Mr.Y时C有否触犯条例内的保障资料原则的第 三条原则H 29.要决定这一点就先要了解F- (1)所涉及的上诉人的个人资料是什麽H (2)在收集该等资料时会将其使用於的目的是什麽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