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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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1
5 1号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印发 《 〈 关于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 强市战略的意见〉 办理事项 补充说明》 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 《 关于印发 的通 ―
1 ― 知》 ( 厦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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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1 6号)精神,健全完善我市人才发展 体制机制,市委人才办牵头就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 题进行梳理,并研究制定有关办理事项补充说明,现印发给 各单位.
各单位要抓紧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政策落地生 效,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才发展环境竞争力,为我市建设高素 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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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年11月
2 6日―2―《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 办理事项补充说明
一、关于 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 .《 关于印发 的通知》 ( 以下简称 《意见》 ) 第 5条提到,要根据产业、行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海纳百川 计划,有哪些措施?具体如何操作? 有关说明: (
1 ) 对目前已实施的 海纳百川 子计划,由牵头部 门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实际进行修订,报经市分管 领导研究同意后,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联合发文 实施. (
2 ) 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新纳入 海纳百川 计划 的子计划,由主管部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联合发 文实施. (
3 ) 鼓励各部门在实施 海纳百川 人才计划时灵活 采取认定制等各种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方案报市委人才办统 筹后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已制定 《 厦门市高层次 ―
3 ― 人才评价认定标准》 ( 见附件) ,供实施单位在评审时参考.
2 .《 意见》 第 5条明确对 双百计划 人才创办企业 给予 营收奖励,其中对申报对象有无具体要求?年营收3000万元以上从何时算起? 有关说明: (
1 ) 在申报上一年度末,领军型创业人才在所创办企 业中占股,应符合 双百计划 政策规定,即直接和间接 持股比例达到
2 0 %以上 ( 含20%) . (
2 ) 从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 元以上(含3000万元) 的年度算起,每个企业最多可在五年内申报
3 次;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主营收入首次达到或超过
3 0
0 0万元 为首次申报年度,其后续年度凡符合条件则必须申报,如不 申报,则视同自动放弃,并累计申报次数. (
3 ) 主营业务收入为与 双百计划 人才评审认定时 的项目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须由企业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
4 ) 新引进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符合省级以上领军 人才引进条件的闽籍专家、闽籍优秀企业家所创办的企业可 参照本条执行.
3 .《 意见》 第 8条提出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对口开展合作,对于职业院校有哪些支 持?《 意见》 、 海纳百川 计划等都提出要实施更具竞争力 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加大本土人才、中层骨干人才扶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