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4 |
2007 年5月污水厂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尾水由设置于塘头沟的临时排污口排放(临时排污口经环评及批复同意),2008
5 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1 年,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通过环评 审批(狮环[2011]X-059),2014 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狮环验[2014]024 号). ②扩建工程一阶段(5 万吨/日):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总规模为
10 万吨/日,分两个阶段建设,于2008 年7月通过环评审批(闽环保监[2008]61 号). 扩建工程一阶段
5 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于
2014 年11 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泉环 验[2014]75 号);
二阶段
5 万吨/日尚未建设. ③污水处理厂的现状
10 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均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环保 手续完整. 目前中心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为
10 万吨/日,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已完 善,本项目位于其收集范围内. (2)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一期工程(5 万吨/日)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滤布滤池工艺.污水进入细格栅 和沉砂池去除漂浮物和砂粒,沉砂池的出水自流进入厌氧池,后进入位于氧化沟 前端的兼氧区,然后流入氧化沟好氧区.氧化沟出水进入配水井分配到二沉池, 泥水分离后,清水经滤布滤池深度处理,再经紫外线消毒后进入尾水泵站. 扩建工程一阶段(5 万吨/日)采用 MSBR(改良式序列间歇反应器)处理工 艺, MSBR 工艺可视为 A/O 工艺和 SBR 系统的联合, 具有脱氮除磷功能, SBR 系 统在 MSBR 工艺中起着间歇交替运行、沉淀的作用,最后再经紫外线消毒后汇入 尾水泵站. (3)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质要求 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COD≤300mg/L ;
BOD5≤140mg/L;
SS≤200mg/L;
NH3-N≤30mg/L;
TP≤3mg/L;
污水排放标准执行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 A 标准,扩建一阶段 临时排污口位于厂区东南侧的塘头沟,回用于塘头沟的生态补充用水和农田灌溉 用水,流经龟背闸后,再由十一孔闸汇入泉州湾.
6 2.1.6 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工业小区简介 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工业小区位于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主要入驻有印刷、 五金、物流等企业,无其他重工企业.项目从事五金制品生产加工,符合该工业 小区标准.塘头村工业小区周边雨污水管网较为完善,污水可排入石狮市中心区 污水厂处理.
5 3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3.1 环境功能区划 3.1.1 水环境 根据区域排水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废水应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临时纳污水体――南渠塘头段(塘头沟) ,南渠最终汇入泉 州湾的水头-石湖海区.根据《石狮市城市环境规划(2006~2020) 》 (2007 年10 月1日) , 南渠塘头段 (塘头沟) 主导功能为农业灌溉, 水质执行 GB3838-2002 《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见表 3-1) ,根据调整后的《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 功能区划》 (修编) (2011~2020 年) ,项目最终纳污水域为泉州湾的水头-石湖海 区,该海域区划功能主要以养殖、航运、新鲜海水供应为主,同时兼有纳污功能;
该海域功能类别为二类区,近期和远期均执行 GB3097-97《海水水质标准》二类 海水水质标准(见表 3-2) . 表3-1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摘选)单位:mg/L(pH 除外) 序号项目Ⅴ类标准
1 pH 6~9
2 COD ≤40
3 BOD5 ≤10
4 NH3-N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