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4 |
1997 年7月后,中国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助理工程师(期间:1999 年9月至
2000 年4月,参加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学习,1999 年10 月考取中国律师资格) ;
2000 年4月后,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
2001 年9月后, 四川成都兴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⑽曹新华:独立董事.历任湖南财经学院讲师、海南省财税学校教务主任,现任海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12 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⑾熊德章:独立董事.曾任重庆电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电气工程师、三利亚中瓷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发展战略部研究 员. ⑿彭思源:独立董事.曾在自贡鸿化总厂工作、任四川师范学院中文系文学学士、 自贡市第四中学任教、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班法学士、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北京 岳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⒀王兆君:独立董事.历任东北林业大学讲师、教授,现任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院长. ⒁郑志强:监事会主席.曾任成都市线厂财务科主办会计、广东番禹金沙酒店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 四川泰华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部干事、 四川三江电力建设工程处财务经理, 现任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 ⒂刘明波:监事会副主席.曾任佳木斯造纸厂财务科会计、主管会计、工程指挥部 财务处长、佳纸股份证券室主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佳纸集团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