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4 |
50 万平方米多层木地板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12 月26 日,费县冯氏木制品厂年产
50 万平方米多层木地板项目在费县冯氏木制品厂会 议室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费县冯氏木制品厂年产
50 万平方米多层木地板项目位于费县探沂镇沈家村西 500m, 项目占地面 积3150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20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 10%.
2018 年05 月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费县冯氏木制品厂年产
50 万平方米多 层木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 年5月31 日取得费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费县冯氏木制品厂年产
50 万平方米多层木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费环管字[2018]334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 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2018 年11 月费县冯氏木制品厂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 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 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费县冯氏木制品厂年产
50 万平方米多层 木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费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费县冯氏木制品厂年产
50 万平方米多层木地板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费环管字[2018]334 号) 、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 目验收范围为年产
50 万平方米多层木地板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无变化: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和《关 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评函[2012]27 号) ,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 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上色、 上漆工序产生的 VOCs;
热压、 涂胶工序产生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
砂光、开片、锯边、拉丝工序产生的粉尘.上色、上漆工序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收集、1#光氧催化 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H1 排气筒排放;
热压、涂胶工序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 2#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H2 排气筒排放;
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 1#布脉冲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15 米高 H3 排气筒排放;
开片、锯边、拉丝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 收集后由风机引入 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
1 根15 米高 H4 排气筒排放经
1 根15 米高 H4 排 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上色、上漆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 VOCs,热压、涂胶工序产生的未被收 集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以及砂光、开片、锯边、拉丝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粉尘,冷压、贴面工序 产生的 VOCs、甲醛和非甲烷总烃,采取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