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15

3 议案》 , 同意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偿收回 203.896 亩土地使用权 后,儋州东坡雅居房地产项目用地面积约为

662 亩,其中第一期项目 正在开发中.

(二)储备土地

1、琼山三公里土地项目 琼山三公里土地(在往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的无形资产中 均有披露)位于海口市新大洲大道 3.2 公里处南侧,北面临街,土地 面积 85,094.35 O (折合 127.64 亩), 海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从原琼 山市人民政府以土地补偿冲抵公路建设工程款的方式于

1998 年9月取得.1998 年11 月本公司以 1037.74 万元竞买到该土地,公司接收 海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土地使用权一直挂在海 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 由于海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尚欠土地出让 金,原琼山市土地局、海口市国土局于

2002 年12 月、2006 年5月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通告和告知书,分别以拖欠土地款和土地闲置 为由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公司正与政府就 补交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规划调整等问题进行沟通.

2、瑞海水城三期项目(瑞海・嘉浪豪庭"项目)

2008 年4月21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开发公 司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签订了 《房地产项目合作 开发合同》 ,由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提供土地使用 权本公司提供建设资金,合作开发琼海瑞海水城三期用地.该土地位 于东线高速公路琼海出口的连接路――嘉积镇银海路南侧, 占地面积 为56196 O ( (84.29 亩) ) , 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该合作事项于

2008 年4月23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08 年4月25 日进行披 露. 目前已经完成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报建手续仍在协调中.

4 因该项目建设为合作开发, 土地证在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琼海 分公司名下.

3、海南省琼海丝绸厂和海南丝绸印染厂 204.81 亩工业用地 海南省琼海丝绸厂和海南丝绸印染厂 204.81 亩工业用地为公司

2011 年1月17 日通过竞价方式竞得,位于琼海市加积镇城南片区, 由四宗相邻地块组成,土地总面积:204.81 亩. 现该片区规划已调整为商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 公司正与政府 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相关土地变性手续,待土地变性手续获批后,才将 土地过户到公司名下.

4、万宁市新梅乡

648 亩旅游服务业土地 详见

2012 年10 月1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澄清公告》 .

(三)公司酒店资产用地

1、海口金银岛大酒店用地位于海口市机场路,在2012 年年度报 告财务报告附注的无形资产中体现.

2、兴隆金银岛大酒店用地位于万宁兴隆华侨农场,在2012 年年 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的无形资产中体现.

(四)媒体报道的万宁市礼纪镇

7 块331.95 亩旅游用地 详见

2012 年10 月1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澄清公告》 . 公司董事会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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