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5 |
2015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5 年新能源汽 车补助清算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通知》 (财建[2016]816 号)等相关 规定,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一笔 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5 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补贴款 10,000 万元. 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