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15 |
2015 领馆指南 澳门特别行政区 礼宾公关外事办公室 目录一) 领事事务.
7 1.1 领事馆的设立、领事馆馆长的接受及排名、 《领事证书》的颁发.7 1.2 领事馆馆长的到任及离任安排和领事官员 在澳活动安排.8 1.3 领事官员证件
9 1.4 馆长临时离馆
10 1.5 探视被限制自由的派遣国国民.10 1.6 在领区设立临时投票箱及发表广告.10 1.7 跨领区执行职务
10 1.8 代表第三国执行领事职务.11 1.9 领事馆通讯设备
11 1.10 枪枝弹药及领事馆安全.11 二) 领事特权与豁免.12 2.1 领事特权与豁免
12 2.2 豁免职业税
12 2.3 豁免购买领事馆馆舍及官邸的税项.12 2.4 豁免酒类及食品的税项.13
3 2.5 免纳关税.13 三) 机动车辆.14 3.1 免税购买车辆.14 3.2 领事馆车辆 CC 牌照的申办.14 3.3 领事馆车辆使用牌照税标贴及年度检验的申办..14 3.4 汽车驾驶执照的申请与换领
15 3.5 交通事故及交通违规的处理
16 四) 雇用人员.16 4.1 雇用澳门居民担任领事馆雇员或服务人员.16 4.2 雇用非本地居民担任领事馆雇员、服务人员 或私人服务人员.17 五) 领事馆人员配偶在澳任职及子女在澳接受教育.18 5.1 领事馆人员配偶在澳任职
18 5.2 子女在澳学习的申请手续
18 附件:一般联络及紧急联络资料.19-24
4 5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 )先后与多国达 成协议,同意各国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 澳门特 区 )设立总领事馆和名誉领事馆,或将其驻香港特别行 政区(以下简称 香港特区 )总领事馆和名誉领事馆领 区围扩大至澳门,或同意驻香港特区总领事馆和名誉领 事馆之馆长在澳执行职务,对於上述领事机构,在此《领 馆指南》 (下称 指南 )将简称为 领事馆 . 鉴於领事馆数量不断增长,与澳门特区政府之间的联 系亦相应增加,特区政府有需要向各领事馆提供指引性文 件,以便其清晰t解如何在澳门开展领事业务.需要指出 的是, 指南 并非法律性文件,所述及之行政程式亦可 能因应情况之变化而作出修改,礼宾公关外事办公室(以 下简称 礼宾办 ) 将及时更新并向领事馆发出最新版本. 本指南中所提及的各种人员有以下定义s 一) 领事馆馆长 是指派遣国委派并被接受国同 意的领导领馆的人员;
二) 领事官员 是指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 副领事、领事随员或名誉领事;
三) 领事馆雇员 是指从事领馆行政或者技术工 作的人员(如秘书、翻译等);
四) 领事馆服务人员 是指从事领馆服务工作的 人员(厨师、司机、杂役等);
五) 领事馆人员 是指领事官员、领事馆雇员和 领事馆服务人员;
六) 私人服务人员 是指领事馆成员私人雇用的 服务人员(如家佣、保姆等).
5 7 一) 领事事务 1.1 领事馆的设立 、 领事馆馆长的接受及排名 、 《领事证书》 的颁发 外国拟在澳门特区设立领事机构须透过外交途径向中 国政府提出,设立临时办公室亦需审批.外国政府与中国 政府通过磋商达成设领协议后,可以通过驻华使馆以照会 形式向中国外交部提名馆长人选及其个人履历.中国外交 部同意接受馆长任命后,外国政府应透过外交途径向中国 外交部提交新领事馆馆长的领事任命书.在中国外交部收 到有关领事任命书后 , 会透过外交途径为其颁发领事证书. 各新设之领事馆馆舍和住所房舍确定后,应事先向特 区礼宾办提出申请,详细说明房舍地址及拟作用途.待礼 宾办确认同意后,领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在正式开馆前 应透过礼宾办向澳门特区政府提交馆址资料,如馆牌内 容、名称、信件样式、印章式样,以作存档. 澳门特区政府根泄饨徊堪浞⒘焓轮な槿掌谌啡 新任领事馆馆长的到任日期并按此作礼宾排名.在领事馆 馆长抵达香港或澳门后,澳门特区政府必须待收到中国外 交部发出领事证书后,才正式确认其领事馆馆长身份,同 时按照领事证书日期确定礼宾排名(如领事馆馆长之抵步 日期迟于领事证书颁发日期以及根泄胗泄毓宜 协议无需提交领事任命书,中方亦不颁发领事证书,则以 其抵步日期确定礼宾排名) .名誉领事排名在职业领事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