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5 |
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前寄发代表委任表格予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 C
6 C 股东特别大会.2019年2月15 日上午十时正刊发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2019年2月15 日恢复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2019年2月18 日按连权基准买卖H股 之最后日期.2019年2月21 日按除权基准买卖H股 之首日2019年2月22 日递交H股过户文件以符合资格获发H股红股之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自2019年2月26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 (包 括首尾两日) 确定获发H股红股权利的记录日期2019年2月28 日恢复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2019年3月1日预期将寄发H股红股股票2019年3月4日或之前H股 红股开始买卖2019年3月5日上午九时正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本公司将於下文载列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期间内将不会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并符合资格获配发及发行H股 红股,H股持有人之所有过户文件须在不迟於下文所载列的截止期限送交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 (i) 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向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递交过户文件之截止期限2019年1月16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期间.自2019年 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 (包 括首尾两日) 记录日期2019年2 月15日C7C(ii) 合资格获配发及发行H股红股向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递交过户文件之截止期限2019年2月25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期间.自2019年 2月26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 (包 括首尾两日) 记录日期2019年2 月28日III. 建议修订章程细则鉴於建议发行红股,董事会建议对章程细则作出其认为恰当的相关修订, 以反映本公司於发行红股完成后的新资本架构. 建议修订章程细则须待(i)股东於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及(ii)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及向其登记或提交文件后方可达成.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告的附录. IV. 买卖H股的风险提示发行红股须於上文「发 行红股之条件」 一段所载的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於本集团达成发行红股的条件前买卖有关股份将因而承受发行红股未能成为无条件及未必能够收取红股的风险.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有关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且倘彼等对本身状况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彼等的专业顾问. V. 一般资料发行红股及修订章程细则将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提呈并由股东批准. 载有(其 中包括) 建议发行红股及建议修订章程细则的详细资料,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VI. 释义「2018 年中期股息」 指宣派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31元 (含 税) 「章程细则」 指本公司的章程细则C8C「董 事会」 指董事会「内 资股红股」 指根⑿泻旃啥枧浞⒓胺⑿械男履谧使伞H股红股」 指根⑿泻旃啥枧浞⒓胺⑿械男H股 「发行红股」 指建议发行红股由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派溢利发行合共69,170,400股股份,基准为按於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每持有一(1) 股现有股份可获发行一(1)股红股「红 股」 指内资股红股及H股红股「中 央结算系统」 指由香港结算设立及营运之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本 公司」 指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股 份代号:1858)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内 资股」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普通股, 乃以人民币认购「股 东特别大会」 指将於2019年2月15日上午十时正在中国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大厦20层2007室的会议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H股股东」 指 H股 持有人「H股」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普通股, 於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认购C9C「香 港结算」 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香 港」 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上 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 不时修订) 「非合资格股东」 指董事作出查询后认为因应相关地点的法例之法律限制或当地相关外国监管团体或证券交易所之规定,不获提呈发行红股属必要或权宜之海外股东「海 外股东」 指於记录日期名列H股股东名册上所示地址位於香港以外的H股持有人(如 有)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资格股东」 指非合资格股东以外的股东「记 录日期」 指2019年2月28日,即厘定股东有权获发红股的日期「人 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股 份」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普通股, 包括内资股及H股 「股东」 指本公司股东「联 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承董事会命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春宝中国北京,2018年12月13日截至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史春宝先生、岳术俊女士及王建良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林一鸣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葛长银先生、佟小波先生及何伟业先生.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