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5 |
(六)申报人员任期内(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七)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 . 以上报送的材料除前三项外, 其他材料均须按下列要求分两 册装订,材料袋和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目录(见附件
2、附件 3). 第一分册:各类证明材料,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 书、聘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 培训学习的证明、年度考核表、公示证明顺序排列;
第二分册:论文著作和业绩成果证明.包括专业著作、专业 论文,各类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研究报告、分析报告、 专利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 各市县知识产权局组织拟申报人员学习资格条件和报 送材料要求,指导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二)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 可向本单位人事 (或职称) 部门提出申请, 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 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按本单位申报职 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并将申报材料进行 公示,出具公示证明和考核登记表等其他相关证明;
(四)申报材料报市县知识产权局审核.市县知识产权局对 ―
4 ― 辖区内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在相应表格上盖章(证 书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验后, 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 公章),填制《2018 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 级技术资格评 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4);
(五) 各市县知识产权局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县职称主管部 门审核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同时提 供电子文档.已成立中评委的南京、无锡、苏州、盐城、扬州、 泰州六市,只需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六) 有省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应将申报材料上报省级主管部 门,主管部门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填制《2018 年度江 苏省知识产权专业 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报 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在申报表的"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中,突出对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二) 申报人员的现职称任职年限计算及报送的论文、 论著、 获奖项目等资料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
2017 年12 月31 日.
(三)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提供公示证 明),所在市县、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或省直单位人事(职称)部 门审核同意.
(四)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按照省物价局苏价费 函〔2002〕62 号文件精神执行,标准为:高级职称
500 元/人、 中级职称
300 元/人. ―
5 ―
(五) 相关附件材料可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下载(
网址:http://jsip.jiangsu.gov.cn/).
六、有关要求
(一)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 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主动服务.并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 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8 年8月17 日,逾期不 予受理.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应一并提交汇总的《2018 年度 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 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及 该表电子文档、评审材料、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