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5 |
5 第十条 受益人.5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5 第十二条 诉讼时效.5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5 第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6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6 第十五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6 第十六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 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6 第十七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 第十八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 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7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7 第二十一条 争议处理.7 附表一 附表一 附表一 附表一: : : :现金价值表 现金价值表 现金价值表 现金价值表.7 太平宝安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第3页,共7页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您您您您( ( ( (投保人 投保人 投保人 投保人) ) ) )与我们 与我们 与我们 与我们(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的合同 的合同 的合同 的合同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 、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
28 日至
17 周岁 周岁 周岁 周岁1 .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期间 期间 期间 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第五条 第五条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各项保险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如下表所示: 保险责任 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医疗保险金 5,000 元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50 元/日 第六条 第六条 第六条 第六条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意外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伤害事故2 ,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3 进行必要治疗,我们 按下列约定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4 取得针对该次医疗费用的补偿, 我们对该次治疗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实际医药费用 实际医药费用 实际医药费用5 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