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5 |
783211 ,申购简称为 国君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每个账 户申购上限为7万手(7,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 本次发行的国君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国君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一、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
1、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6日,T-1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份数乘以0.931元(即每股配售0.931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每1,000元转 换为1手,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2、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7,516,106,62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 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6,997,496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64%.其中公司 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全 额认购可获配部分的可转债份额.
3、原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 原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处进行.欲参与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应在认购日2017年7月7日(T日)9:00-15:00期间,将认购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具体 情况如下: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件标题:国君转债限售股东+投资者全称(请务必遵守此命名规则) (1) 全套认购文件包括(附件请勿压缩,以一封邮件发送) : ① 《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 版文件 ② 《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扫描件 ③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④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委托经办人办理的情况) ⑥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⑦ 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邮件收悉以发送时间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10 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请务必拨 打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以下电话确认: 021-
35082027、 021-
35082190、 021-
35082519、 021-
35082197、021-
35082095、021-35082195. (2) 《网下优先认购表》 (EXCEL 版)可在安信证券网站下载,下载地址: http://www.essence.com.cn/essence/jgyw/ipozgsc.jsp. (3)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 EXCEL 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签章扫描件内容完全一 致.如有差异,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以 EXCEL 版文件信息为准. (4) 原有限售条件的 A股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扫描发送至安信证券指定电子邮 箱处,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 撤回. (5)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的 A 股股东必须在
2017 年7月7日(T 日) 17:
0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以下指定收款账户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或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均为无效认购.请原有限售条件 的A股股东务必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注明投资者沪市证券账户号码,如投资者证券账户 为B123456789,则应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填写: B123456789 .QFII 和RQFII 投资者 还须在证券账户号码后注明 QFII,例如,QFII 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 B123456789,则应 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QFII. 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 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认购无效.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