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5 |
摘要1. 条例草案目的修订《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第 375章)(下称"该 条例"), 以?? (a) 就根锰趵⒊龅拇钡乃痛,订定条文;
及(b) 规定在获送达根锰趵⒊龅拇钡娜嗣挥杏Ω么背鐾ビρ兜那榭鱿,运输署署长(下 称 "署 长")不得向该人发出或重新发出驾驶执照,或将该人的驾驶执照续期.2. 意见条例草案旨在?? (a) 指明根锰趵⒊龅拇钡乃痛锓绞;
(b) 规定如有关传票按照署长备存的驾驶执照纪?所示的登记地址以挂号邮递方式送达,传票须当作已送达?.若该司机没有出庭应讯,可根恫门泄偬?》(第227章)第18A条向该司机发出逮捕令. 3. 公众谘询当局没有进行公众谘询,但曾谘询交通谘询委员会.4. 谘询立法会事务委员会当局曾谘询交通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大致支持有关的立法建议,但委员对有关建议的效用表示关注.5. 结论鉴於议员所提出的关注,议员或可成立法案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详加研究.2II. 报告条例草案目的修订《 道路交通(违 例驾驶记分)条 例》(第375章)(下称 "该条例"),以?? (a) 就根锰趵⒊龅拇钡乃痛,订定条文;
及(b) 规定在获送达根锰趵⒊龅拇钡娜嗣挥杏Ω么背鐾ビρ兜那榭鱿,运输署署长(下 称 "署 长")不得向该人发出或重新发出驾驶执照,或将该人的驾驶执照续期.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2. 议员可参阅运输及房屋局於2009年 1月 20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 号:THB(T)CR 2/14/3231/00), 以进一步t解有关资料.首读日期3. 2009年2月 4日 . 意见4. 根锰?,任何人如就该条例附表所?罪?被定罪或负上缴付定额罚款的法?责任,该人须被记下该条例附表指明的分数.任何人如从其犯某项罪行起计的两年内,就其所犯的罪行被记达15分或多於15分,署长须以申诉方式向裁判官申请发出传票,传召该人出庭应讯.裁判官就上述传票作出聆讯并信纳该人已被记达15分或多於15分后,除非有理由发出较短期的取消驾驶资格命令,否则须命令取消该人持有或领取驾驶执照的资格3个 月,由该项命令的日期起计(如 该人以往未曾根锰趵蝗∠菔蛔矢), 或取消该人持有或领取驾驶执照的资格6个 月,由该项命令的日期起计(如 该人以往曾根锰趵蝗∠菔蛔矢). 5. 目前,根锰趵⒊龅拇钡乃痛锓绞绞堋恫门泄偬?》 (第227 章 )规 管.所有传票均须由专人或以邮递方式送达.如传 票在聆讯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已送达该人,而该人没有在指定时间及地点出席聆讯,裁判官可根 裁判官条?》(第227 章 )第 18A 条发出手令逮捕该人,把其带到法庭席前.36. 泄氐牧⒎岵慰甲柿险,有些司机曾避收传票.由於传票未能"送 达"有关司机,裁判官不能发出逮捕令,把有关司机带到法庭席前,亦不能取消有关司机持有或领取驾驶执照的资格.7. 条例草案修订该条例,指明传票送达的方式,而有关方式大致上与《裁判官条?》(第 227章 )所 指明的方式相同.不过,条例草案第4条 建议加入新订第14A(5)条,订明如传票按照署长备存的驾驶执照纪?所示的登记地址以挂号邮递方式送达有关司机,有关传票须当作已送达有关司机论.8. 拟议第14A(5)条的效力是,如有关司机没有在指明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应讯,便可根恫门泄偬?》(第 227章 )第 18A条向有关司机发出逮捕令.不过,根趵莅傅5条 建议加入的新订第16(1A)条,裁判官不能在有关司机缺席?讯的情况下,取消其持有或领取驾驶执照的资格.法律事务部正就拟议第16(1A)条会否影响法庭在被告人缺席?讯的情况下审讯某项控罪的酌情权,以及引入拟议第16(A)条的考虑因素,向政府当局作出查询.9. 条例草案又修订《道路交通(驾 驶执照)规 例》(第 374章,附属法例B). 如已根锰趵⒊龃,并已送达某人,而该人没有应传票出庭应讯,署长不得向该人发出或重新发出驾驶执照,或将该人的驾驶执照续期.生效日期10. 条例草案的生效日期并无具体条文指明.因此,条例草案将在制定后於刊登宪报当日实施.公众谘询11. 当局没有进行公众谘询,但曾谘询交通谘询委员会,而该委员会大致支持有关建议.谘询立法会事务委员会12. 当局曾在2008年11月28日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条例草案所载的立法建议谘询事务委员会.事务委员会大致支持有关立法建议.一名委员建议,当局在草拟拟议的"当 作已送达"条文及 有关程序时,应参考涉及以邮递形式送达传票的相关民事诉讼程序,即须令裁判官信纳,已用尽一切办法将传票送达,并须在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