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5
滕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4月25 日 关于印发滕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的 通知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 按照市委、 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市住建局 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制定了《滕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 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4月25 日-1-滕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4月)

1 总则1.0.1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全 面推进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 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滕州市工作实际,制定 本导则.

2 适用范围 2.0.1 本导则适用于滕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 过程中扬尘防治工作.

3 编制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39 号)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防治城市污染技术规范》( HJT393-2007);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48 号) ;

-

2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 急预案的通知》 (枣政办字〔2016〕45 号) ;

《枣庄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鲁建标函〔2017〕23 号) .

4 术语和定义 4.0.1 扬尘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 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4.0.2 建筑施工扬尘 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0.3 现场围挡 采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或实体墙, 工具式彩色喷 塑钢板围挡墙,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 成连续围挡墙, 称为现场围挡. 城区范围内主要路段工地围挡 高度不低于 2.5m,一般路段工地不低于 1.8m,应连续设置. 4.0.4 车辆冲洗设施 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的自动冲洗机、 水池、 高压水 枪、排水沟等设备设施. 4.0.5 建筑垃圾 -

3 - 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 弃料、 废浆及其他 废弃物. 4.0.6 防尘网 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用于对裸露土方、 易产生扬尘物料进行 覆盖的纤维编织而成的网状体(包括密目式安全网、遮阳网、 彩条布) .其中建筑工地覆盖用的遮阳网应采用不低于

3 针, 遮阳率不低于 60-85%的遮阳网. 4.0.7 PM10 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直径在

10 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 PM10. 4.0.8 密目式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网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现场安全防护, 可有效防 止建筑现场的各种物体的自由坠落. 密目式安全网的网目密度 应不得低于

2000 目/100cm2 .

5 基本规定 5.0.1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 责, 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并加强检查;

并 应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理. 5.0.2 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土方作业前按照要求签订 扬尘防治承诺书. 报工程扬尘治理部门备案, 并在工地大门外 公示. -

4 - 5.0.3 建设单位要科学制定渣土处置方案,按规定选择 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 把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 业, 并将扬尘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明确写入承 发包合同. 5.0.4 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 扬尘控制方案,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扬尘防治费)列入 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 5.0.5 同一个工程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 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 5.0.6 实行项目代建的工程,建设单位签署代建合同时 应明确代建单位承担的扬尘防治责任. 5.0.7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担监理 责任. 5.0.8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 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 5.0.9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并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 严重的责令其停 工整改, 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反映情 况. 5.0.10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工作承 担主体责任. 5.0.11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 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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