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5 |
2018 年8月13 日在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 了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722-24-03-290132]FGQB-0155 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标准厂房 7#楼第
1 层,根据 《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 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6]3 号),柳池工业园区 (柳池---方斗功能区一区)位于宣汉县柳池乡辖区内王家沟和三合面村,北至王家湾、 西至蔡家院子、东靠俞家湾,规划面积 6.675km
2 .主导产业为冶金建材、电气机械及 零部件制造业. (1)与园区产业定位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 函[2016]3 号):柳池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冶金建材、电气机械及零部件制造业.项目 属于玻璃制品制造,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 根据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建 函[2013]196 号)及《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建函 [2016]3 号)的相关审查意见,鼓励入园项目为:符合园区主导产业、规划区、各功 能5区主导产业或重要项目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企 业,在满足与各功能区主业发展又不形成交叉影响前提的项目,鼓励其发展.同时《四 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审查意见中对 入园企业提出了以下环保要求: ①废水:功能区污水集中排放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再外排. ②废气:引进企业必须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各企业均需落实项目环评 提出的具体的环境保护防护距离和大气防护措施, 在环境保护防护范围内控制用地性质 和实施环保搬迁. ③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的项目及区域实施严格的防渗措 施,强化施工期防渗工程的环境监理.在规划区内设置永久性地下水监测点位,规范进 行地下水监测. ④清洁生产:入驻规划区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 染治理技术, 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以上或国内 先进水平. 本项目属于琉璃工艺品制造, 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 通过标准厂房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柳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的要求后,排入柳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 目的废水能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
项目在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 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酸洗废气通过 PP 净化塔中和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等, 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企业,符合园区 的引入要求. (3)标准化厂房入驻的行业要求 按照园区规划,标准化厂房建成后,应根据《国家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合理安 排企业入驻.对于国家淘汰类项目,应禁止其入驻.对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如新型管材 技术开发制造、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生产技术开发等,应加大扶持力度.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 允许类项目,符合标准化厂房入驻的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