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5

3 副总裁. 王锟先生,1975 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南方工业集团资本运营部资本运作处(综合处)处长, 资本运营部副主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王锟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 行政处罚.王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旭女士,1963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拥有重庆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工学硕士学位和机械工程博士学位,现为重庆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处长,兼任国 家科技支撑计划现代服务业总体专家组成员. 王旭女士曾任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 院工业工程系副主任、工业工程研究所所长、贸易与行政学院副院长、院长. 卢松先生,1957 年出生,副教授、律师,拥有北京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外 交学院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外交学院副教授,兼任多家国际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卢松 先生曾任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卢松先生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 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 罚.卢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琨女士,1976 年出生,副教授,拥有南开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香港科 技大学会计学哲学博士学位, 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琨女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王琨女士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 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 政处罚.王琨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4、董事会批准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史建三先生、关品方先生、王旭女士就公司章程修订案中的利润分 配政策修订、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公司章程修订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 划与机制,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本次制定的 2014-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4、经审阅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人选.

5、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5月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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