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6 |
9 生产、销售(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营业期限:2000 年12 月08 日至长期. 股份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 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章程》等文件以及公司说明,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未出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符合《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合法合规;
公司依法有效存续,具备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系由
2000 年12 月8日成立的阿华有限以截至
2009 年2月28 日的账面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存续期间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 算,已经存续满两年,符合《业务规则》2.1 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报告期内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工业用 大豆蛋白(GB/T20371)、大豆油(G........